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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舊制專戶)申辦--結清領回/無舊制員工領回/部分結清/免設專戶
  • 上版日期:114-01-16

1. 帳戶 申請撤銷或全部結清領回,皆須檢附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1式3份及主任委員身分證影本1份。

 

2. 如已完全無舊制員工,可使用表格十(第二式)領回專戶餘額,如雇主印鑑遺失或異動未核備請一併向戶政機關申請雇主印鑑證明。

 

扣繳單位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212w/detail/5091161354246138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