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於少子化為國安議題,政府在面對少子化情勢下,為幫助青壯年勞工彈性育兒照顧不離職,雇主留才不缺工,爰勞動部規劃「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放寬能以「日」申請育嬰留停,並預計自1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考量雇主可能因此產生臨時另聘職務代理人或短期人力之需求,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請於求職平臺或網站增加職務性質篩選欄位;並建議求才事業單位主動刊登職務性質具體內容(例如:臨時、短期、育嬰留停職代),以利提升職缺資訊搜尋效能及就業媒合成效,協助企業招募到適才適所之替代人力,不僅為企業解決人力調度問題,亦為勞工創造更多元、彈性之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