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與相關人員之訓練機構認可及管理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四點附表一至附表四,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26日以勞職授字第1110203478號令修正發布,檢送「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與相關人員之訓練機構認可及管理作業要點」及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