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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修正「中小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補助作業要點」規定,名稱並修正為「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補助作業要點」
  • 發布單位:勞工行政科
  • 發布單位:勞工處
  • 修改時間:114-09-11

業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於中華民國114年9月8日以勞職安1字第1141400835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有關補助申請事宜請洽委託之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劉小姐,電話:03-5836885轉110)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