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熱門關鍵字
轉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獎勵實施計畫」
  • 上版日期:113-02-27

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獎勵實施計畫」業於113年1月26日公告施行。

二、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新進用退除役官兵(前一年3月2日至當年度3月1日進用、且當年度5月31日仍在職)達員工總人數2%以上(至少須2人),得向其所在地之榮民服務處提出獎勵金評選申請,經評選計算權重分數後之獲獎機構,獎勵金額度最高20萬元。

三、本實施計畫申請時間:每年度6月1日至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