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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辦理與所聘僱第二類及第三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之驗證程序
  • 上版日期:107-08-13

免辦理驗證情形:

(一)預定於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前14日內出國。

(二)外國人於受聘僱期間罹患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的傳染病或健康檢查不合格,經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不予備查。

(三)因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經廢止聘僱許可或不予核發聘僱許可並限令出國。

(四)經司法機關、中央主管機關、衛生主管機關、警察機關或入出國及移民機關依相關法令限期出國。

------離境驗證辦理流程------

外國人離境7-10日前需先傳真(03-5554694)"解約通知書"預約(需雇主與移工簽名蓋章完成)或於勞動部線上系統上傳資料並電話確認收件及預約驗證時間,倘預定驗證日為(電話聯繫日)五個工作天後,開放以電話辦理驗證;預定驗證日為二~五個工作天內,將以現場辦理驗證。

(一)現場辦理驗證,請攜帶以下文件(若已線上系統送件則僅需攜帶護照居留證正本):
      (1)雇主與第二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通知書(驗證通知書)正本1份
      (2)外籍移工護照及居留證正影本各一份(正本查驗後歸還)
      (3)薪資結清單

      (4)委託書正本1份
      (5)受委託人或雇主身份證影本1份(查驗後歸還)
(二)電話辦理驗證,

1.請先將雇主與第二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通知書(驗證通知書)傳真至       (03)5554694,再以限時掛號將(a)雇主與第二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通知書正本、(b)薪資結清單(寄送時若尚未結清可於電話驗證前傳真提供後補正本)、(c)移工護照影本(需蓋公司大小章),與(d)居留證影本(需蓋公司大小章) (e) 委託書 (證明書收件人非雇主時請附)郵寄至(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10號B棟4樓<請附回郵信封> 移工諮詢收(信封上請註明:電話驗證-申請人姓名)。

2.若已線上系統送件,(a)移工護照居留證影本須加蓋公司大小章。(b)薪資結清單(線上送件時若尚未結清可於電話驗證前傳真提供後補正本)

菲律賓籍03-5518101*3056 周小姐

越南籍    03-5518101*3061 阮小姐

印尼籍   03-5518101*3053 范小姐

泰國籍  03-5518101*3057 傅小姐

勞動部線上系統使用途徑及方法--仲介及外國人請至勞動部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連結]),直聘雇主請至外國人直接聘僱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連結]) 完成帳號申請後(請於首頁連結處先下載Chrome憑證卡讀取元件,可選取健保卡、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認證),登入並點選功能選單「三證通報申請/ a06_雇主與第2類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通知書」,進行資料填寫後按「資料暫存」,再點選「應備文件上傳」。送出後依上開方式辦理預約及驗證。

※勞動部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使用問題請撥打線上申辦免付費客服電話:0800-035688。

※直聘雇主請撥「直聘中心聯合服務中心」專線02-66130811,將有專屬專員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