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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設施設備改善獎助計畫
  • 上版日期:112-12-25

申請資格:本縣轄內上年度超額進用機關(構)單位。

本計畫受理期間: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止。

獎助採計期間:上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獎助上限:每月可申請超額人數至多4人。

檢附文件資料:

1.新竹縣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設施設備獎助經費申請表。(如附件)

2.改善計畫說明書、改善設施施工前圖及購置設備之說明。

3.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投保證明(上年度1月份至12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