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本縣轄內上年度超額進用機關(構)單位。 本計畫受理期間: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止。 獎助採計期間:上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獎助上限:每月可申請超額人數至多4人。 檢附文件資料: 1.新竹縣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設施設備獎助經費申請表。(如附件) 2.改善計畫說明書、改善設施施工前圖及購置設備之說明。 3.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投保證明(上年度1月份至12月份)。
申請資格:本縣轄內上年度超額進用機關(構)單位。
本計畫受理期間: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止。
獎助採計期間:上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獎助上限:每月可申請超額人數至多4人。
檢附文件資料:
1.新竹縣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設施設備獎助經費申請表。(如附件)
2.改善計畫說明書、改善設施施工前圖及購置設備之說明。
3.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投保證明(上年度1月份至12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