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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之評選活動
  • 發布單位:勞工行政科
  • 修改時間:112-03-02

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相關獎項,自即日起至本年4月30日止受理企業報名,請將參選資料送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辦理,有關自行參選說明如下:

(一)「企業標竿獎」部分,由企業自行參選或由機關(構)、團體推薦參選。

(二)「中小企業特別獎」、「傳統產業投資特別獎」、「勞動健康特別獎」部分,由各勞動檢查機構或團體推薦企業參選。

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參考手冊電子檔,已登載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之職業安全衛生獎項專區(http://www.osha.gov.tw),請自行下載